各位20、21级本科生:
根据学校、学院评奖评优工作的总体安排,浙江大学学生个人荣誉称号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请各位同学及时登录ETA系统根据实际情况对个人信息栏进行更新,否则可能影响后续的评奖评优工作。
根据《浙江大学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本科生荣誉称号及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细则(试行)》(附件1)和《浙江大学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本科生学生评价实施细则(试行)》(附件2)的要求,现将详细要求和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浙江大学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全日制在校普通本科生。
二、参评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思想政治素质合格;
(二)遵守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积极上进;
(三)尊敬师长,勤奋学习,团结同学,关心集体,诚实守信;
(四)“体质健康”评价结果须达到合格,其中申请缓测的同学视为不合格;
(五)已修课程的学年平均学分不低于40学分。
三、“标兵”系列个人荣誉称号类别及评定方法
“标兵”系列个人荣誉称号分学业优秀标兵、学业进步标兵、社会工作标兵、创新创业标兵、公益服务标兵、对外交流标兵、文体活动标兵、劳动实践标兵。
评选依据:学业优秀标兵评选以《浙江大学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本科生学生评价实施细则(试行)》中的学业成绩评价结果为基准,社会工作标兵、创新创业标兵、公益服务标兵、对外交流标兵、文体活动标兵、劳动实践标兵评选以《浙江大学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本科生学生评价实施细则(试行)》的能力素养评价结果为基础。
已经获得2022-2023学年浙江大学学生组织、社团“社会工作标兵”的同学无需重复申请。
四、“标兵”系列个人荣誉称号评定比例
(一)各班学业优秀标兵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所在班级参评学生总人数的35%。
(二)2020级社会工作标兵、创新创业标兵、公益服务标兵、对外交流标兵、文体活动标兵评选总数原则上不超过参评学生总人数的35%,具体名额由学院按各专业人数的35%进行分配;2021级社会工作标兵、创新创业标兵、公益服务标兵、对外交流标兵、文体活动标兵、劳动实践标兵评选总数原则上不超过参评学生总人数的36%,具体名额由学院按各专业人数的36%进行分配。
(三)学业进步标兵不限定评定比例。
五、“标兵”系列个人荣誉称号申请办法与流程
“标兵”系列个人荣誉称号评定实行“申请-审核”制度,学业进步标兵不用本人申请,其他标兵(含学业优秀标兵),由学生自行自主提出申请,不申请或逾期申请的视为放弃。
申请流程:登录三全育人学生信息平台http://eta.zju.edu.cn/,在服务大厅选择“评奖评优”模块,选择需要申请的荣誉,并填写所需资料即可“提交申请”,详见操作手册(附件3)。
六、“标兵”系列个人荣誉称号申请时间安排
个人申请截止时间:2023年10月8日16:00,逾时视为无效填写。
未尽事宜请反馈邮箱:zjunxyjz@163.com。
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023年10月5日
附件1:浙江大学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本科生荣誉称号及奖学金评定管理细则.pdf
附件2:浙江大学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本科生评价实施细则.pdf
附件3:附件3:eta三全育人学生信息平台标兵、奖学金申请及查询手册.pdf